2024-11-02
各有关单位:
依据《关于规范河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报的通知》(豫医保中心[2022】29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保障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豫医保中心【2022〕32号)规定,焦作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对2024年度第三批申请焦作市医疗保障定点的医药机构的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实地考核验收。经会议研究和公示,确定新增马村区待王街道办事处小王村卫生室等6家门诊医疗机构和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焦作王府井店等4家零售药店为焦作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
具体名单如下:一、新增医疗保障门诊定点医疗机构(6家)
(一)马村区待王街道办事处小王村卫生室
(二)焦作马村张艳霞西医内科诊所
(三)焦作山阳张仲景焦东路中医门诊部
(四)焦作解放芦大娜口腔诊所
(五)焦作山阳马海霞口腔诊所
(六)焦作市山阳区定和街道丰收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新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4家)
(一)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焦作王府井店(二)一心堂国控大药房河南连锁有限公司大北张店(三)焦作市爱心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月季家园店
(四)焦作蓝十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塔北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