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1
【直接挂网条件审核】满足以下条件任一:
1、短缺药品
2、本省平台同品种所有厂牌配送率连续3个月低于10%的易短缺药品
3、联动机制牵头部门要求应急处理的清单外药品
【存在价格风险】满足以下条件任一:
1、单日治疗费用是同用途产品的2倍。
2、单次或两年内累计涨幅超过2倍。
3、与原最高零售限价涨幅超过3倍。
4、原料药价格超过行业平均价2倍,销售费用率超过50%,流通环节价差率超过40%.
【“直通型挂网”条件审核】仅在国家“两个清单”中或国家应急处理,且申报挂网价满足以下条件任一
1、成本因素变动与涨幅基本吻合。
2、单日治疗费用在同用途产品中位于由低到高排序的前60%。
3、单次或两年内累计涨幅未超过50%,儿童专用药品放宽至100%。
4、与原最高零售限价涨幅未超过50%儿童专用药品放宽至100%。
5、未高于参比制剂价格的60%,儿童专用药品放宽至80%。
6、存在价格风险,审计报告明确结论“无保留意见”。
7、单日治疗费用低于1元。
【“附条件挂网”】
企业承诺遵循以下内容:
1、保持价格和供应稳定,3年内订单响应率不低于60%,除不可抗因素外,不以任何理由进一步上调挂网价。
2、上调挂网价不存在垄断、价格串通等违法情节,不发生不公平高价、拒绝交易、限定交易等可以被认定为垄断的其他行为。
3、上调挂网价增加的药品销售收入不被用于带金销售等不正当支出,不向经销商直接或间接输送超过企业自身净利润的利益。
4、如有直接证据或者逻辑闭环的间接证据表明,该药品涨价存在断或价格串通等违法情节之一,或者存在带金销售、超额利益输送等行为之一的,无条件接受医疗保障部门将挂网价回调至涨价前水平,同时按照涨价期间销量计算差价收入,3倍返还相应省份医保基金。
【“递补型挂网”】
1、单日治疗费用比同用途产品最高值涨幅小于等于1.8倍的,采用黄色标识,医院采购时弹窗提示,建议优先采购无特殊标记的同用途产品。
2、单日治疗费用比同用途产品最高值涨幅大于1.8倍的,采用红色标识,医院采购时弹窗警告,要求优先采购非红标的同用途产品。
3、医院未优先采购低风险药品,可能影响医保基金安全的,视情节提高其飞行检查的抽选权重或建议直接列入下一年度医保基金飞行检查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