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1
焦作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公示
根据《关于规范河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报的通知》(豫医保中心〔2022]29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保障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豫医保中心〔2022】32号)文件规定,市直申请纳入“两定单位”管理的10家医药机构,经评估小组现场验收,6家医药机构符合新增定点医药机构验收标准。经会议研究决定,6家医药机构成为我市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公示问题。
医疗保障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合格单位名单
1.焦作解放佳优口腔诊所
2.焦作山阳张风华口腔诊所
3.一心堂国控大药房河南连锁有限公司焦作示范区中世花园店
4.焦作蓝十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垠路店
5.焦作市爱心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双河湾店
6.焦作市仁爱大药房(个人独资)
内容来源焦作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