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0
如果您是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参保年度内,门诊就医可以享受以下几个方面报销待遇:
一、普通门诊待遇
参保人因日常小病小痛到全省范围内的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享受普通门诊报销。
报销待遇: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符合医保政策范围的医疗费用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报销90%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85%
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报销85%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60%
每年最高可以报销500元-600元
二、“两病”门诊待遇
参保人患有轻症高血压、糖尿病(未发生靶器官损害)、雪要定期到定点医疗机构检查检验及开药的,可以享受“两病”专项保障待遇。
报销待遇:
“两病”专项保障待遇不设起付线,符合医保政策范围的医疗费用。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报销90%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0%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70%
年度内高血压最高可以报销800元,糖尿病最高可以报销1200元,同时合并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最高可以报销2000元。
办理方式:
①已经由卫生健康部门纳入规范化管理的“两病”人员,卫生健康部门定期将名单提供给医保部门后,医保部门直接进行“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登记。
②未纳入卫生健康部门规范化管理、新确诊两病”的参保人,可以由确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两病”待遇登记,也可以由参保人持相关就诊资料到医保经办窗口进行“两病”待遇登记。登记完成后,参保人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就可以直接享受相应报销。
三、慢特病门诊待遇
参保人患有长期或终身需要在门诊治疗的一些慢性病或特殊疾病的,可以享受慢特病门诊待遇。目前全省统一纳入保障的慢性病共有20种(如高血压伴靶器官损害、糖尿病伴靶器官损害、脑卒中、冠心病等),特殊疾病共有17种(如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地中海贫血、慢性肾脏病透析等),具体病种名称可以在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查询。
报销待遇:
慢性病起付线150元,报销比例参照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每年最高可以报销8000元合并多种慢性病的,最高可报销10000元。特殊疾病没有起付线,报销比例参照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年度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最高能达到45万元及以上。
办理方式:
符合慢特病门诊病种办理标准的人员,可在具有办理资格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申办慢特病门诊待遇,也可由参保人持相关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到医保经办窗口、或通过“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APP进行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经确认符合条件的参保人,一般需要确定2-3家备案定点医疗机构,凭申办的《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医疗证》到已备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享受相应报销。
四、产前检查待遇
参保居民怀孕期间的产检费用,从2023年10月起,也纳入了贵州医保报销范围。
报销待遇:
孕周期内
产前检查报销额度600元,可以与普通门诊统筹额度合并报销,最高可报销到1100元-1200元。
符合医保政策范围的费用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85%,二级医院报销60%,三级医院报销50%。
办理方式:
参保人享受产检待遇需要进行产检登记,确诊怀孕后,先在确诊医院或通过“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APP进行产前检查登记。登记后,在医院发生的产检费用就可以直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