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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河南省拟调整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2025-02-28


  注: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14号)要求,表格中黑色字体部分为国家立项指南内容,

  按要求不得修改,请对标红部分提出意见建议。

  1.手法整复术(关节脱位)通过手法(或辅助器械)使脱位或紊乱关节复位。所定价格涵盖摆位、整复、包扎、必要时固定等步骤,以及必要时使用辅助器械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加收项:01儿童加收10%

  计价单位:每关节

  拟定价格:100

  2.手法整复术(复杂关节脱位)通过手法(或辅助器械)使脱位复杂关节复位。所定价格涵盖摆位、整复、包扎、必要时固定等步骤,以及必要时使用辅助器械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加收项:01儿童加收10%

  计价单位:每关节

  拟定价格:520

  价格说明:“复杂关节脱位”指寰枢椎、髋关节、骨盆等关节脱位以及陈旧性脱位。

  3.手法整复术(骨伤)通过正骨手法(或辅助器械)使骨折或韧带损伤复位。所定价格涵盖摆位、整复、包扎、必要时固定等步骤,以及必要时使用辅助器械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01儿童加收30%

  计价单位:每处骨折

  拟定价格:1800

  4手法整复术(复杂骨伤)通过正骨手法(或辅助器械)使复杂骨折或韧带损伤复位。所定价格涵盖摆位、整复、包扎、必要时固定等步骤,以及必要时使用辅助器械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01儿童加收30%

  计价单位:每处骨折

  拟定价格:2600

  价格说明:““复杂骨伤”指脊柱、骨盆、关节内等骨折以及陈旧性、粉碎性骨折。

  5.小夹板固定术通过小夹板等各种外固定方式对骨折部位进行包扎固定。所定价格涵盖摆位、固定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加收项:01儿童加收10%

  计价单位:部位

  拟定价格:460

  6.小夹板调整术根据患者复诊情况对小夹板等外固定装置进行调整。所定价格涵盖观察、调整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加收项:01儿童加收10%

  计价单位:部位

  拟定价格:46

  7中医复位内固定术使用各种针具、钉具,以内固定方式复位固定骨折部位。所定价格涵盖摆位、消毒、进针、牵拉复位、撬拨、包扎固定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加收项:01儿童加收30%

  计价单位:每处骨折

  拟定价格:2400

  价格说明:手法整复术(骨伤、复杂骨伤)后位置不稳定需内固定的,中医复位内固定术按50%计费。

  8.手法松解术

  通过理筋、松筋、弹拨等手法疏通经络、松解粘连、滑利关节。所定价格涵盖摆位、手法疏通等步骤,以及必要时使用辅助器械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加收项:01儿童加收10%

  计价单位:次

  拟定价格:175

  价格说明:1.不与同部位中医推拿同时收费;2.操作时间少于20分钟的按50%收取。

  9.手法挤压术

  通过抚触挤压腱鞘囊肿,使囊肿破裂。所定价格涵盖定位、抚触、挤压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加收项:01儿童加收10%

  计价单位:次

  拟定价格:52

  使用说明:

  1.本类别以中医骨伤为重点,按照中医骨伤治疗方式的服务产出设立价格项目。根据《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厘清价格项目与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医疗机构成本要素、不同应用场景和收费标准等的政策边界。分类整合现行价格项目,实现价格项目与操作步骤、诊疗部位等技术细节脱钩,增强现行价格项目对医疗技术和医疗活动改良创新的兼容性”要求,各类中医骨伤类项目在操作层面存在差异,但在价格项目和定价水平层面具备合并同类项的条件,立项指南对目前常用的中医骨伤类项目进行了合并。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实施中医骨伤过程中有关创新改良,采取“现有项目兼容”的方式简化处理,无需申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

  目,直接按照对应的整合项目执行即可。地方价格政策与《全国医疗服务价格规范》不一致时,医疗机构收费依据应以当地价格政策为准。

  2.本类别所称的“价格构成”,指项目价格应涵盖的各类资源消耗,用于确定计价单元的边界,不应作为临床技术标准理解,不是实际操作方式、路径、步骤、程序的强制性要求,价格构成中包含。所列“设备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操作设备、器具及固定资产投入。

  3.本类别所称“加收项”,指同一项目以不同方式提供或在不同场景应用时,确有必要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而细分的一类子项,包括在原项目价格基础上增加或减少收费的情况,具体的加/减收标准(加/减收率或加/减收金额)由各地依权限制定;实际应用中,同时涉及多个加收项的,以项目单价为基础计算各项的加/减收水平后,求和得出加/减收金额。

  4.本类别所称“扩展项”,指同一项目下以不同方式提供或在不同场景应用时,只扩展价格项目适用范围、不额外加价的一类子项,子项的价格按主项目执行。

  5.本类别所称“基本物耗”指原则上限于不应或不必要与医疗服务项目分割的易耗品,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消杀灭菌用品、标签、储存用品、清洁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垃圾处理用品、冲洗液、润滑剂、棉球、棉签、纱布(垫)、护(尿)垫、手术巾(单)、治疗巾(单)、中单、治疗护理盘(包)、手术包、注射器、防渗漏垫、悬吊巾、压垫、棉垫、可复用的操作器具、各种针具刀具等。基本物耗成本计入项目价格,不另行收费。除基本物耗以外的其他耗材,按照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另行收费。

  6.本类别所称的“每关节”是指,单个大关节(肩、肘、腕、髋、膝、踝)、颈椎、胸椎、腰椎、单侧手掌部关节、单侧足部关节、单侧颞颌关节、单侧肩锁关节、胸锁关节、单侧骶髂关节。

  7.本类别所称的“儿童”,指6周岁及以下。周岁的计算方法以法律的相关规定为准。